1、资格审查和体格检查以合格和不合格计。
2、心理测试结果仅作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3、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复试科目笔试占30%,综合能力面试占6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
4、复试科目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均实行百分制。
5、复试科目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依据《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法理学)内容进行。
6、综合能力面试注重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考核成绩的依据和权重是:
(1)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10%。评分依据是本科阶段学习成绩、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学校奖学金情况、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其他比赛竞赛成绩等。
(2)现场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80%。采用题库试题考核方式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
(3)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之前实习以及发表论文、参加课题研究等科研情况,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10%。评分依据实习实践、论文发表情况、参加大学生科研或老师课题情况。
注:(1)部分由资格审核小组打分,(2)、(3)由面试小组专家打分。(1)、(3)打分部分需考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7、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以百分制计。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