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根据各专业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总分不及格者(即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通过资格审查、复试及体格检查。
4.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身份信息等)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6.盐城工学院定向指标录取:
今年我院材料工程专业录取计划中有8个盐城工学院定向计划(课程学习、做课题等整个培养环节全部在盐城工学院),凡是愿意申请盐城工学院定向计划的考生,请于3月28日(周三)上午10:00前提交书面申请交材料楼315曹老师,录取时按定向计划类优先录取。若申请超过8人,按总分数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