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类别
在招生计划内,各学院拟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需调档案,转组织人事关系,享受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等)或定向就业(签定向培养协议,不调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由研究生院向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发放调档函,并通知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签订定向协议(附件2)和全学习证明(附件3)。
(2)调剂复试
调剂复试工作按学校复试录取办法有关要求进行。在本学院招生指标未满的情况下,有招生名额的导师,可调剂招收校内相同一级学科的线上考生。考生本人需提交《江苏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校内调剂申请表》(附件4),经原报考导师及拟调剂导师同意,调入及调出专业所在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研究生院备案。
(3)破格复试
上线人数不足专业的线下考生(单科或者总分10分以内),若业务能力和科研水平突出、科研成果显著,可于3月23日前向报考专业所在学院提交《江苏大学2018年拟破格复试博士生申请表》(附件5),并提供科研成果证明材料。拟破格复试名单须经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生院核准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发录取通知书。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及录取所需各项手续完备后,我校将在6月中下旬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各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者,将追究其责任,并根据不同情况做出严肃处理。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17日
2018年江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做好其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