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按招生指标及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根据本单位导师招生人数限额规定,超出招生限额的再进行导师双向选择,终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公示。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各学院应安排专人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同等条件下,非定向就业考生优先录取。未按要求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018年江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