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予以加分录取,如同时符合下列等加分条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符合政策加分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加分类别加分项加分分值学测等级加分等级A10分/门等级 5分/门政策性加分烈士子女10分少数民族考生3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10分
2018年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宿迁办学点高职院校提前政策性加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