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完成后,严格按照《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教学班建班要求及学号编制方法》(附件1)建班、编制学号,同时将新生基本情况录入到2018级新生入学学籍电子注册数据库(库结构见附件2)中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并及时填写《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8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申请表》(附件3)、《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8级新生在籍人数统计表》(附件4)。
2015、2016年录取并于当年入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退伍两年内报到入学的新生填写《参军退伍恢复入学资格新生信息统计表》(附件5)。
2018年录取因入伍或创业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填写《2018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汇总表》(附件6)。
各学院、各办学点务必对录取但未报到的学生进行电话确认,确认不入学的学生填写《2018级新生放弃入学资格汇总表》(附件7)。
2018年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三年制高职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及学籍电子注册对入学后变更信息的,按《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城院教务[2008]16号)第三条规定办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