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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
一、录取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考生报名资格公开、录取规则公开、录取过程公开、录取信息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2.遵循“分类划线、分别录取”的录取原则。
3.遵循“尊重志愿、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4.遵循“特长生优先录取”的录取原则。
5.遵循“教育考试院监督、院校负责”的录取原则。
二、录取办法
1. 参加测试考生按照普通高中生、中职生分别划线,分别录取,按招生计划110%的比例确定调档比例,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后一人成绩分别为两类低录取分数线。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学前教育、护理、眼视光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四个专业实行中职生对口录取,凡报考以上四个专业非对口中职生将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
4.对于进档考生,先录取其第一志愿,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录满为止。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如果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又服从专业调剂的高分考生和专业志愿有计划空额的低分考生的情况,招生计划空额先优先调剂给高分考生。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5. 面向75个贫困县专项计划按照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和一县一线的方式,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提前录取。计划可根据生源报考情况,调剂至同一市(州)行政区域内其他贫困县招生计划。
6. 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 录取总计划不突破省教育厅下达的单独招生计划,各专业录取人数按照考生意愿可做调整。
8. 招生就业处根据以上规则,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相关事宜
1. 录取时间:4月10日前
2.凡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甘肃省2018年普通高考和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
3.录取结果请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 //www. *** 或http: //art. ***)查询。
4.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7. 收费标准: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 113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8.新生待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培养费、住宿费、奖(助)学政策、毕业证和就业派遣等方面与普通高考考生完全一致。
2018年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单独国家政策加分。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10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