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进档考生,在录取专业方面按报考我院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
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成绩相同时将参考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择优录取考生。
2018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文理类专业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