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荐生录取办法
(1)招生范围及数额
直属高中推荐生招收范围与人数原则上与2017年推荐生招生范围和人数保持不变。各县区所属普通高中学校推荐生录取工作方案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市教育局审批后负责实施。各学校录取推荐生计划和范围如有变化须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2)推荐条件和程序
按相关文件精神,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初中第三学年转入(随父母工作调动转入的除外)的学生不享有推荐生资格。
凡初中三年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须达到A级;且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A级;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均须达到“合格”的上述范围且具备推荐生资格的初中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填写《济南市初中优秀毕业生推荐申请表》,并经初中学校两名初三任课教师联名推荐,学校审查同意。
初中学校须于5月18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确定的推荐生名单在本校张榜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于5月22日前将推荐名单、学生自荐信、教师推荐信及相关成长记录材料报送相应推荐生试点学校。考生只能选取一所推荐生试点学校,不可兼报。
(3)试点学校审核考查内容和程序
推荐生试点学校要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布审核考查的内容及程序,建立推荐生选拔、培养的科学管理体制,采取面试、综合能力考查及审查学生成长记录评价内容相结合的办法,对推荐生进行全面考查和选拔。不得以奥赛等竞赛成绩作为选拔录取依据,不得单纯采用文化课考试形式选拔推荐生。
5月31日前,完成全部审查考核工作,并将拟录取的推荐生名单通过学校网站和校务公开栏公示3天。公示期间考生放弃推荐生资格,空余名额不递补。6月5日前全市录取的推荐生名单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
(4)通过审查考核公示合格的推荐生,直接获得推荐生试点学校免试录取资格,不再具有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的资格。
(5)为扶持民族教育,济南党家中学可继续向济南第三中学定向推荐本校应届优秀毕业生。推荐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的20%。
(6)初中和招收推荐生试点学校要分别成立推荐审查测试工作委员会,选拔有良好职业道德、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多年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经验,且综合分析能力较强的人员担任推荐审查测试委员会成员。
(7)建立推荐审查测试工作诚信和监督约束机制。各校要规范推荐工作程序,严格标准,明确职责,保证推荐工作公开、公正,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确保推荐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加强对推荐工作审查监督力度。
2.直升生录取办法
2015年经批准并开始招收直升生的高中学校,原则上可按照其培养方案从附属初中(集团内部初中)招收不超出招生总计划5%的初中学部直升生。具体招生录取工作由高中阶段学校或教育集团根据三年培养实际,自主招录完成。
3.指标生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录取时,按相关文件精神,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初中第三学年转入(随父母工作调动转入的除外)的学生不享有指标生资格。
符合指标生资格录取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C级(含)以上等级;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均须达到“合格”;2015年入学的初中在校生其初二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当年考试评价的B级(含)以上,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数评价部分成绩达到全市普通高中低录取资格线(含)以上。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纳入统招生计划使用。
4.特长生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经市教育局批准可从应届初中毕业生中招收一定数量的学科(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特长生。推荐生试点学校招收学科特长生总人数不超过30人,推荐生试点学校之间不得兼报。非推荐生试点学校招收学科特长生总人数不超过80人。每所学校招收的特长生科目种类多不超过3科。
(2)招收学科特长生的学校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国家、省有关招生的规定,组织报名和测试工作。测试结果须分别在招考学校及特长生初中毕业学校公示3天后,按照择优原则确定人选,填写特长生登记表,报市教育局审批。招生报名时间、测试时间及录取要求详见《2018年济南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工作意见》。
(3)报考学科特长生的考生须具备报考普通高中的条件,且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0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D级(含)以上等级,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均须达到“合格”,2015年入学的初中在校生其初二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当年考试评价的C级(含)以上。取得推荐生试点学校学科特长生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可在该校统招分数线下降低5分录取;取得非推荐生试点学校学科特长生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在达到全市普通高中低录取资格线(含)前提下,严格按照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依据招生计划和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济南艺术学校高中部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与考生实际自主确定录取办法,并应提前向社会公示。
(4)招收特长生的普通高中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与学生签订各种形式的承诺性合同和协议。特长生测试须坚持“阳光招生”的原则,全程接受监督。
答案来源于:2018年济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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