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第二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5 日—16 日,每天8:00 至17:00,填报范围为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第三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 月22 日—23 日,每天8:00 至17:00,填报范围为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
初中后高等职职业学校只在第一批次志愿填报。8 月12日填报征集志愿。
(一)济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统一在“济南市初中学考录取平台”上进行网上投档。
(二)济南市将“3+4”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作为提前批录取,被“3+4”本科及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它学校(含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录取。
(三)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招生录取工作由省、
市分级管理。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体育的科目顺序逐个对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先后依次投档,投档比例为1:1。预录取考生数据库必须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上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未完生计划的初中后高职学校(不含3+4 高等师范教育及3+4 高等职业教育)参加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填报由考生通过济南市初中学考招生平台填报职业,录取通过网上投档进行。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三)中职学校招生录取,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普通中专学校、职业中专学校允许通过注册录取方式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注册入学者,须具有济南市户籍或学籍。已参加我市2018 年初三学考的考生,不允许按注册入学录取。
(四)招生院校应严格按照我市公布的录取时间、批次及规定、程序,完成录取的各项工作。投档录取过程中,招生院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或上传有关招生录取数据及统计表信息。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登录平台上传或下载数据,可以视为投档考生已被院校录取,由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招生院校负责,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解决。
(五)第一阶段被录取,未经批准逾期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由录取院校登录录取平台注销考生
信息。招生院校注销考生时一定要慎重,注销过程要有严格的操作程序,经办人要留有记录或留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保证书,避免因盲目注销引发遗留问题。如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出现考生投诉等有关问题,一律由招生院校负责解释处理。
(六)在招生录取期间(7 月9 日至7 月26 日;8 月
2018年济南市初中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