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硕士研究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为1:1.2-1.5,不含推免生),具体比例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自主确定,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二)各学院应认真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再行交验)、身份证、单位政审意见等相关材料,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得参加复试。
(三)各学院按照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硕士生导师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无规避关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规避关系亲属包括:夫妻、直系亲属、三代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其中至少含1名外语水平较好的教师。
(四)各学院负责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和评判标准;明确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和责任。
(五)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数字型),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同一学科(专业)应统一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
(六)复试过程中应规范操作,做好试题保密(包括命题、阅卷、核分、登分等)、随机抽题、随机分组、复试记录等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解释。
2018年江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