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复试工作,由招生导师及相同或相近学科的教授组成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本着对学校招生质量负责、对考生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公正、公平地做好复试工作;有亲属报考的人员不得参加相关学科的复试及录取工作。
2.做好试题保密、复试记录及密封阅卷等工作,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3.为加强相互监督、增加打分的透明度,在复试工作结束后,向全体考生公布复试成绩。
4.安排2人专门负责现场考生成绩的统计、登录工作。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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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工程材料 | 石柱县第一职业中学校 | 3 | -- |
建筑材料工程技术 | 江苏省常州化工学校 | 3 | -- |
建筑材料试验 | 中铁十八局技工学校 | 三年 | -- |
建筑与工程材料 | 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 | 三年 | -- |
建筑材料工程技术 | 江苏省常州化工学校 | -- | -- |
建筑材料试验 | 中铁十八局技工学校 | 三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