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试成绩于3月8日公布,学院按照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复试人员名单(达到本学科初试成绩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3月8日下午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报到及体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网上下载体检表后,于3月9日上午8时,空腹到校医院体检;查体后携准考证、身份证到逸夫科学楼A315办理复试报到手续,复试费270元,体检费80元。
??3.审核材料:3月9日上午到逸夫科学楼A315提交审核材料。
??4.复试(含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面试):3月9日14:00,地点:逸夫科学楼A314。
??5.同等学力人员加试:3月9日晚19:00,地点:逸夫科学楼A315。
??四、录取工作
??1.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要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小组要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和身体健康情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3.复试成绩不合格、思想政治考核及政审不合格、加试成绩达不到要求的考生不能录取。
??4.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成绩÷3×0.5+复试成绩×0.5。
??5.排序录取办法: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导师招生指标及考生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同意后方可录取。
??若复试合格考生报考的导师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取每个导师名下高成绩的考生排序录取;若复试合格考生报考的导师人数少于招生计划,先取每个导师名下高成绩的考生排序录取,再根据其余考生成绩确定调剂录取;没有考生报考的导师不得调剂招生。
??6.由于招生计划有限,考生一旦被确定录取,往届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机要寄送人事档案,否则不予录取,空余计划按照排序录取办法递补录取。
??7.学院于3月25日前将复试记录(含复试全程光盘)、复试原始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8.其它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0531-82765474
??办公地点:逸夫科学楼A310
??监督电话:0531-82765423(监察室)
化学化工学院
2018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