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总分为200分。包括外语听说能力20分,专业外语30分,专业基础与研究潜力100分,综合素质50分。其中复试总分及格线为120分,专业基础与研究潜力及格线为60分,综合素质及格线为3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复试范围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0%,不高于300%。若超出规定的复试范围比例,专业点须集体讨论,形成书面报告说明情况,报研究生院审批。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和上线人数低于200%的,可按实际比例复试。复试成绩权重为50%。
3.原则上以专业为单位组织复试。若专业内按研究方向设置复试科目,可按研究方向组织复试。同一学科(专业或方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易程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4.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每人不少于15分钟的学术况汇报(PPT形式)。
5.每个专业不少于7位导师对考生进行面试,独立评分,去掉高分与低分,再计算平均分。
6.遵循以专业为单位,导师群体一起选拔优质生源,待拟录取名单确认后,再师生互选。拟录取名单按初试与复试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7.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中的定向生录取指标进行审核。
8.严肃考纪,诚信考试。面试与笔试现场,须关闭通讯工具。
9、未参加体检与心理测试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