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第十五条报考条件中第3点,试点专业学生在校期间
获专业相关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由我校会同中职学校填写《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于考核申请表》,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以免予参加高职院校考核,就读相对应专业现有3 名同学提出申请并通过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2)。
公示时间从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8月31日止。如对
成绩有异议,请于2018 年8 月31 日17:30 前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映,电话0750-3725908,传真0750-3725289,拟录取名单另行公示。
附件1:2018年江门职业技术学院三二分段转段考核考核成绩公布
附件2:2018年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考名单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8年8月28 日
/viscms/u/cms/zsxx/201808/29013426vr3p/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8年中高职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成绩和拟录取分数线公示.pdf
/viscms/u/cms/zsxx/201808/29013447xadg/附件1:2018年江门职业技术学院三二分段转段考核考核成绩公布.pdf
/viscms/u/cms/zsxx/201808/j5k/附件2:2018年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考名单.pdf
程》,第十五条报考条件中第3点,试点专业学生在校期间
获专业相关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由我校会同中职学校填写《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于考核申请表》,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以免予参加高职院校考核,就读相对应专业现有3 名同学提出申请并通过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2)。
公示时间从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8月31日止。如对
成绩有异议,请于2018 年8 月31 日17:30 前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映,电话0750-3725908,传真0750-3725289,拟录取名单另行公示。
附件1:2018年江门职业技术学院三二分段转段考核考核成绩公布
附件2:2018年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考名单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8年8月28 日
/viscms/u/cms/zsxx/201808/29013426vr3p/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8年中高职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成绩和拟录取分数线公示.pdf
/viscms/u/cms/zsxx/201808/29013447xadg/附件1:2018年江门职业技术学院三二分段转段考核考核成绩公布.pdf
/viscms/u/cms/zsxx/201808/j5k/附件2:2018年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考名单.pdf
2018年江门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三二分段转段根据《三二分段招生章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