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素质能力测试
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及外语口语、听力复试。各招生学院按照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复试科目命题,不得擅自更改笔试科目,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
外语口语与听力复试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组织进行。外国语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听力测试的命题工作。学院也可按要求自行出题。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一般采用面试或实验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要有详细考试提纲,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硕士点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上应统一。试题和考试提纲由负责测试的单位命制。
复试过程不允许考生带手机、摄像机、录音笔等设备进入考场。
六、调剂复试
1.初试成绩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的数目已达到复试名额的学院不再接受调剂考生。
2.需要调剂的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各招生学院应及时审核申请材料,并在36小时以内及时决定是否通知其复试。
3.学院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调剂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4.一般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为调剂生。
5.调剂生应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全日制考生与非全日制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6.全日制考生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录取为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不享受学校奖助学金,全日制考生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应签订自愿调剂承诺书,并随拟录取名单报招生办公室。
7.申请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政策和我校具体调剂要求。
七、破格复试
1.对大限度调剂外校考生后,仍不能完成计划的招生学院,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前提下,对于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
2.破格复试仅限单破且为统考科目,破格幅度不超过5分。同等学力和已经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不实行破格。
3.我校接收破格复试考生的总体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3%。申请破格复试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由考生本人向报考专业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格式不限)并填写《福建省2018年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申请表》,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招生办公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公示10个工作日,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4.我校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进行破格复试申请,工学照顾专业不进行破格。
5.需要破格的学院应于3月28日前完成破格申请。
八、录取办法
1.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报招生办公室。复试成绩不及格(需取整数,60分以下)、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考生名单以学院纸质盖章版为准,并必须附考生签名的相关证明材料。
2.各招生学院可报送1-2名候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按先后顺序排列,在备注栏中注明“候补1”、“候补2”,以便学校进行宏观调控招生计划时作为参考。
3.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招生办公室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十天内,考生如有疑议,可向相关部门提出。
4.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查合格后,由招生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5.少量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同意、学校审核后可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填写《集美大学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可从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
九、招生计划管理
1.各招生学院要自觉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认真完生任务。
2.今年拟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计入今年招生计划,去年保留入学资格今年返回的考生不计入今年招生计划。
3.为了圆满完成本年招生任务,学校将对各学院的招生指标实行动态管理,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十、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1.各招生学院一定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着力维护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自觉加强对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结合专业特点和要求制定公正、规范的复试、录取细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对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由有关单位和招生办公室协商解决。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在研究生复试和录取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招生办和研究生处将派工作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对违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规定的单位、个人,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4.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各招生学院要及时公布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复试结果等有关信息,以便于接受广大考生的监督。
5.实行复议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招生办和研究生处在规定时限内均可接受考生的各类投诉、申诉,对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投诉人或申诉人。
6.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592-6181580(纪委)、0592-6182393(招生办)、0592-6185137(研究生处),投诉邮箱:Jiwei@***.cn。
十一、附则
本办法解释权归属招生办公室。相关规定若与上级文件和通知精神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级文件和通知精神为准。
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3)身体素质考核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复试期间,持体检通知书并携带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已在复试日期近三个月内按同等规格体检过的考生,可在提交体检报告后免检),体检费40元/人。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2010〕2号)规定的精神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录取。
2018年集美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复试考核内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