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招生办和研究生处组织实施,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各招生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学科带头人、指导老师、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党委纪检委员组成的复试领导小组。按招生学科专业(或类别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的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原则上当年拟招生的导师应参加复试工作,各小组设立1名组长。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及复试小组成员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于3月22日之前报招生办公室备案。
3.各招生学院要根据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相关规定以及本办法要求,制订本学院复试实施方案,并报招生办公室处备案。各招生学院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在学院网站设立研究生招生专栏,及时公布复试方案、复试名单、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等相关信息。复试试题及其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材料,学院要做好复试试题的安全保密工作,复试领导小组组长为安全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
4.各招生学院应对参加复试的教师和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复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5.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6.各招生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应负责解释。
7.各学院要规范考生申诉机制,畅通考生申诉渠道,应设立申诉电话,并报送招生办公室统一对外公布,学院接到考生申诉应及时处理。
2018年集美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