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校招生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等具体工作由省司法厅政治部会同有关学校组织实施,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指导监督,测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场地实行“封闭式”管理,除招生工作人员和考生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为加强对司法院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司法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山河 吉林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
副组长:郑景国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院长
刘景辉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长
成 员:李耀松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
胡玉祥 吉林省司法厅组织教育宣传处副处长
杨 威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副院长
有关司法院校一名招生工作的院校负责人
2018年吉林省司法院校组织领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