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美术与设计类:根据教育部规定,30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教育部批准的清华大学等15所院校的有关专业(简称“30+15”所院校),以及具有美术学类、设计学类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或硕士专业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的普通高校,可在我省组织校考,也可自行组织。
学校在组织专业校考时应向吉林省考生申明,美术与设计类包括的专业必须是参加吉林省2018年高考美术与设计类省统考并专业成绩合格者,否则专业校考成绩无效。
B.非美术与设计类:艺术类招生的我省统考未涉及的音乐类、舞蹈类、戏剧与影视类、艺术特色类专业。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专科(高职)院校,可在我省组织校考,也可自行组织。
凡需要在我省组织专业校考的院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文件相关规定,并经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方可对考生进行专业考试,否则其专业校考成绩吉林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1.校考申请办法
凡在我省进行艺术招生并在专业考点组织专业校考的院校,须于2018年1月12日之前将校考的具体专业名称、招考方向、科目、报名、考试时间及考生查询艺术招生信息方式通过网站(具体网址另行通知)报吉林教育考试院。首次在我省招生的省外院校要附其所在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2018年在吉林省投放艺术类招生计划的函。
各院校在我省组织专业校考考点统一设在长春职业技术学院(联系电话:0431-84602530,孙老师),未经我省同意擅自设点组织专业校考的,其专业校考成绩我省不予承认,由此产生的问题,由学校负责解决。考试期间,各相关院校必须自觉接受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
2.校考时间
省内外招生院校在我省组织的专业校考须在2018年1月20日后进行。考生可登录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长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询在我省组织校考的具体日程安排。
所有在我省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校考院校,应于专业校考前将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评分办法等通过本校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
3.校考要求
2018年1月3日前,考生所在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考试院(招生办),县(市、区)招生办要为参加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核发《2018年吉林省高考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证》(以下简称《资格证》)。考生凭《资格证》、《居民身份证》参加省内、外院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同时持我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
2018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申请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