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学科
一、考核目标与要求
高考语文要求考查考生识记、理解、分析综合、表达应用能力,具体表现为:
A.识记:指识别和记忆,是基本的能力层级。
.理解:指领会并能作简单的解释,是在识记基础上高一级的能力层级。
C.分析综合:指分解剖析和归纳整理,是在识记和理解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的能力层级。
D.表达应用:指对语文知识和能力的运用,是以识记、理解和分析综合为基础,在表达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
二、考试范围与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确定语文科考试内容。按照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课程中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两个目标的“语文1”至“语文5”五个模块,组成语文学科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及相应的能力层级如下:
(一)古诗文背诵
能够默写常见的名篇名句
(二)现代文阅读
阅读鉴赏中外文学作品。了解小说、散文、诗歌、戏剧等文学体裁的基本特征及主要表现手法。文学作品的阅读鉴赏,注重审美体验。感受形象,品味语言,领悟内涵,分析艺术表现力;理解作品反映的社会生活和情感世界,探索作品蕴含的民族心理和人文精神。
1.分析综合
(1)分析作品结构,概括作品主题。
(2)分析作品体裁的基本特征和主要表现手法。
2.鉴赏评价
(1)体会重要语句的丰富含意,品味精彩的语言表达艺术。
(2)欣赏作品的形象,赏析作品的内涵,领悟作品的艺术魅力。
(3)对作品表现出来的价值判断和审美取向作出评价。
(三)应用文写作
正确、熟练、有效地运用语言文字,写作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常用的应用文,如计划、总结、自我介绍、竞聘词、通知、启事等等。要求:
1.写作格式标准、规范。
2.写作内容与文种相契合。
3.语言表达简明、连贯、得体、准确、鲜明、生动。
(四)记叙文写作
记叙文写作要求以记人、叙事、写景、状物为主,以写人物的经历和事物发展变化为主要内容。具体写作要求如下:
1.符合题意,符合文体要求。
2.感情真挚,思想健康。
3.语言通顺,结构完整。
4.内容充实,中心明确。
5.标点正确,不写错别字。
数学学科
一、考试目标与要求
1.知识要求
知识是指《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程标准》)中所规定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系列2中的数学概念、性质、法则、公式、公理、定理以及由其反映的数学思想,还包括按照一定程序与步骤进行运算,处理数据、绘制图表等基本技能。
对知识的要求依次是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
(1)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的含义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知道这一知识内容是什么,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步骤照样模仿,并能(或会)在有关的问题中识别和认识它。
(2)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内容有较深刻的理性认识,知道知识间的逻辑关系,能够对所列知识作正确的描述说明,用数学语言表达,利用所学的知识内容对有关问题作比较、判别、讨论,具备利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
(3)掌握:要求对所列的知识内容能够推导证明,利用所学知识对问题能够进行分析、研究、讨论,并且加以解决。
2.能力要求
能力是指空间想象能力、抽象概括能力、推理论证能力、运算求解能力以及应用意识。
(1)空间想象能力是对空间形式的观察、分析、抽象的能力。主要表现为识图、画图和对图形的想象能力。
(2)抽象概括能力是从具体的、生动的实例,在抽象概括的过程中,发现研究对象的本质;从给定的大量信息材料中,概括出一些结论,并能应用于解决问题或作出新的判断。
(3)推理论证能力是根据已知的事实和已获得的正确数学命题来论证某一数学命题真实性初步的推理能力。
(4)运算求解能力:会根据法则、公式进行正确运算、变形和数据处理,能根据问题的条件,寻找与设计合理、简捷的运算途径;能根据要求对数据进行估计和近似计算。
(5)应用意识:能综合应用所学数学知识、思想和方法解决在相关学科、生产、生活中简单的数学问题,能依据现实的生活背景,提炼相关的数量关系,将现实问题转化为数学问题,构造数学模型,并加以解决。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包括《课程标准》的必修内容和选修系列2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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