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对军烈属、孤残等部分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制度。学生家庭出现如洪涝、家庭成员重病等特殊情况,经学生申请、学校核实确认后,可享受到临时困难补助资助。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入学时可办理“绿色通道”,可以在没有缴纳学费时办理学籍注册等。
学校积极与校外企事业单位联系,为广大贫困学生拓展资助途径。目前,学校与吉林省国信投资集团、吉林省大禹集团等多家单位建立良好关系,前述两家单位每年为我校贫困学生提供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的资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