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专业为每年的常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各教学单位每年一月份上报可接收学生专业、拟接收人数、接收条件及建议考试科目等,由教务处统一公布。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每年三月初报名,填写《吉林大学大学珠海学院转专业审批表》,所在教学单位审核批准后向教务处提交《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
3.学院于每年三月中旬开始组织考核,考核形式为笔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语言类专业可以选择面试的形式,由接收单位负责组织)。考核成绩与学生高考成绩加权后各占终成绩的百分之五十进行综合排序。
4.学院于三月下旬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和各专业的接收能力,按照考核成绩排名汇总转专业学生名单报院学术委员会审核。
5.经学院审批通过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在公示期内,如学生放弃转专业资格,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放弃理由,并经接收单位同意后方可放弃。
6.公示结束后,学院发文对所有转专业结果进行确认。
7.学院向省教育厅提供转专业公示文件和转专业批准文件,并按规定完成转专业学生学籍异动工作。
2018年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具体流程及时间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