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专业校考期间,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2、考试用具、材料自备(钢琴由学校提供)。
3、对在招生考试中存在虚报或伪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及考试成绩,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
4、请校考考生于2018年3月26-30日期间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查询专业校考成绩,合格者自行打印合格证。
5、新生入学后,学习期间所用乐器一律自备(钢琴除外)。
6、专业校考的所有报名、考试、录取等信息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考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7、如本简章某些条款与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均以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8、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0431—85168305 0431—85166226(传真)
吉林大学艺术学院 0431—85167091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政编码:130012
网 址:http://zsb.***.cn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轻轨3号线到硅谷大街站下车,沿致远街南行500米至吉林大学;或在火车站乘6路(或306路)公共汽车到工农广场站换乘315路公共汽车到终点站(吉大南校)下车即是。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1月
2018年吉林大学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艺术类本科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