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限项申报项目:(含卫生与健康技术创新项目、吉林省卫生与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青年科技骨干培养计划项目、卫生与健康管理模式革新项目、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自筹经费项目):
申请书一式四份及电子版;盲审表一式八份及电子版;汇总表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2、其他项目:(含重点实验室单元、重点专科、省卫生系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申请书及盲审表一式四份及电子版;汇总表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注:
1、项目的主要研究人员中至少有2人为省属(含省属)以下医疗卫生单位相关人员参与,签署合作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支持。
2、申请课题经费预算应合理,总预算超出省财政专项资助部分,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应在申请书中做出自筹承诺,签署自筹经费承诺书。以上所有课题如有自筹经费,需自筹经费承诺书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3、关于查新报告:
除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外,其余申报项目均需经指定具备资质的机构查新检索,出具查新报告。
(1)限项申报项目:查新报告可在项目通过学部评审后提交。
(2)其他项目:提交申请材料同时必须附查新报告。
4、申请项目负责人应为吉林大学的在编人员,每人限报1项,目前有卫生厅未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不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本次申报。
5、青年项目要求附学位证复印件,与佐证材料一同装订。
6、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应提供相关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涉及生命科学和医学伦理问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涉及实验动物的,需提供省科技厅出具的实验动物生产或使用许可证。
7、各单位认真做好审核工作,特别是盲审材料,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对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直接进行初筛,不予进入学部评审程序。
8、医学部只接受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申请。具体要求请咨询所在单位科教科。
2018年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吉林省卫生与健康科技能力计划项目申报申报时间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