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能测试科目免试。
(1)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对应计150分、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对应计120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明确取缔的职业(工种)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不能作为计分依据;
(2)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职业等级证(指计算机等级证、英语等级证)者应计100分;
(3)中职阶段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可免试,该项测试成绩分别按120分、100分、90分计入。
2、免试录取。
(1)中职阶段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或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三级(高级)以上(含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可免试并直接录取;
(2)报考教育部同方江新造船有限公司现代学徒制试点班的考生,经同方江新造船有限公司面试合格,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可免试并直接录取。面试未通过的考生,可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2018年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免试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