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央财政按区域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西部地区按在校学生的20%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学生的15%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学生的10%确定,在校学生不包括“11+3”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各省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比例。
答案来源于:2018年技工院校学生资助政策解答
2018年技工院校学生资助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范围如何确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