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课表编排的依据是在各专业培养方案基础上形成的开课计划。课表编排应注意周学时和每日课程的均衡性与对称性,尽可能避免出现疏密不均的情况,保障课表编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实行全天排课制度,每天按4个时段、9节课编排课表,每节课授课时间为45分钟。上午包含第一、二时段(第1-2节和3-4节),下午包含第三时段(第5、6、7节),晚上包括第四时段(第8-9节)。
(3)理论课程周课时超过4节(含4节)原则上按两个时段且至少间隔一天安排教学;周课时3节的课程原则上允许3节连排,但必须安排在下午。
(4)因课程特点、工作需要,应连续安排的课程以及确需在一天中连续安排授课的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应经院长审批、教务处备案后方可集中安排。
(5)除特殊要求外,理论课程一般安排全学期授课。需集中安排在某一时段完成的课程,经院长审批、教务处备案后方可集中安排。
(6)除《形势与政策》、《就业指导》等阶段性安排的课程外,其它课程均不允许安排在周六、周日。因特殊原因需周末排课的应出示书面说明并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报学校教务处批准。
(7)参照就近原则,同一班级上午1-2节和3-4节上课地点尽量安排在相同或邻近教学楼。
(8)尽量避免同一班级上午1-2节和3-4节上课地点相距太远。
2018年井冈山大学新生开课排课课表编排遵循的原则与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