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贷政策
1〕奖学金的设置
1、国家“三金”:每年国家根据我校人数设立一定比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4000元/年.生,二等3000元/年.生,三等2000元/年.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三个等级奖:300-1000元/人.学期,获奖比例占班级人数的15%.
3、困难补助: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及自下而上评审的原则,学校安排专门经费用于资助困难学生,分三个等次:一等1000元、二等600元、三等400元。
2〕助学金的设置
1、勤工助学:学校拨出专项经费,在助管、助教、后勤服务和公益性劳动方面设立一定岗位,安排贫困学生勤工助学,150-200元/人.月。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凭入学通知书到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事宜,每学年1000-8000元/人 。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我院开通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录取我校的新生均可凭入学通知书到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在教育局)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事宜,每学年1000-8000元/人。报到时将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交到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在学工处)即可。
专升本问题
我院是江西省教育厅批准有专升本招生资格的院校之一,学校专科层次的毕业生可以报考包括本院在内的专升本考试。凡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即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其学籍转入所考取的本科院校。本科阶段的学费按江西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规定的标准收取。
毕业生就业创业
学院成立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配有专职工作人员。为了拓宽就业渠道,先后与广东、福建等沿海城市和北京、上海、江浙等经济发达地区的一些中介机构、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联系,签订了就业安置协议,基本形成了与我院专业相对应的就业网络。学院成立了大学生创业学院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构建了“项目化实施、团队化运作、成果化展现、学分化管理、体系化整合”的创新创业实践教育模式,在政策、资金、场地以及市场运作等方面鼓励、支持有创业意向和创业项目的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优秀新生奖励
1、凡江西籍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本科,高考文化总分在本科文化控制线上50分,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减免学费一年。
2、凡江西籍美术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本、专科,省专业统考成绩前300名,满足专业志愿,减免学费一年。
3、凡江西吉安永丰籍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本科,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减免学费一年。
2018年景德镇学院考生关心的问题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