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学校设置提前招生专业13个,总计划600人,其中3个专业面向单独考试招生,10个专业面向普高招生,具体计划数、招生对象与收费标准等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年) 普高 中职 合计 收费(元/人·年) 招生对象 01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0 45 45 6600 单独考试考生 (机械类) 02 动漫设计(中新合作) 3 0 60 60 18000 单独考试考生 (工艺美术类) 03 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 3 0 45 45 6600 单独考试考生 (服装类) 04 物业管理 3 45 0 45 6000 普高招生考生 05 汽车营销与服务 3 60 0 60 6000 普高招生考生 06 精细化工技术 3 45 0 45 6600 普高招生考生 07 药品生产技术(生物制药) 3 40 0 40 6600 普高招生考生 08 食品营养与检测 3 35 0 35 6600 普高招生考生 09 环境工程技术 3 20 0 20 6600 普高招生考生 10 服装设计与工艺 (时装零售与管理) 3 45 0 45 7500 普高招生考生 11 园艺技术 3 40 0 40 免学费 普高招生考生 12 应用电子技术 3 60 0 60 6600 普高招生考生 13 电梯工程技术 3 60 0 60 7500 普高招生考生 合计 600
注:
(1)动漫设计专业与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合作,学业修满符合条件者,可授予新西兰学历评估委员会批准的NEWZEALANDDIPLOMAINDIGITALMEDIAANDDESIGN(LEVEL5)证书。
(2)物业管理专业实施校企联合选拔招生与招工以及现代学徒制,培养物业管理金管家,签约三方协议,享受企业激励政策(企业奖学金、学徒津贴等)。
第五条报考条件
符合2018年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的高中、中职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招收普高招生考生的专业,各专业折算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对应科目成绩必须都在D等及以上,且其他科目不得有E等(外省学考成绩需经省考试院认定后予以认可)。
4.对于应届普高招生考生要求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都在 等及以上。
5.服装设计与工艺(时装零售与管理)、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报考要求:身体健康,身材匀称,五官端正,肢体健全,无色盲,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
6.动漫设计(中新合作)、精细化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药品生产技术(生物制药)、环境工程技术专业报考要求:无色盲(或色弱)
上述条件需在报名资格确认时提交学校证明材料。报名资格确认时同时需提供《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
7.普高招生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科目及折算比例
专业名称 折算科目及比例 服装设计(时装零售与管理) 语文×40%+英语×20%+技术×20%+数学×10%+ 历史×10% 物业管理 语文×30%+英语×20%+数学×20%+技术×15%+ 地理×15% 汽车营销与服务 语文×40%+英语×20%+数学×20%+技术×10%+ 物理×10% 精细化工技术 化学×30%+(语文+数学+技术+生物)/4×70% 药品生产技术(生物制药) 化学×30%+(语文+数学+技术+生物)/4×70% 食品营养与检测 化学×30%+(语文+数学+技术+生物)/4×70% 环境工程技术 化学×30%+(语文+数学+技术+生物)/4×70% 应用电子技术 语文×10%+英语×10%+数字×30%+物理×30%+技术×20% 园艺技术 生物×30%+(语文+数学+技术+化学)/4×70% 电梯工程技术 语文×30%+物理×20%+技术×30%+数学×10%+ 历史×10%
注:往届生的技术科目成绩由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科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
1.网上信息输入。
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cn)查询网上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并于3月27日16时前按要求在网上准确录入个人报考信息,打印《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提前招生报名表》。凡参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不得兼报。
2.网上缴费。
学校在根据考生网上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审核后,考生在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考试报名费110元。
3.现场信息确认和补缴费(领取发票)。
4月13日8:00-16:00时到我校“信息确认”现场,确认本人报名信息,办理报名资格审查,交验有关材料并上交复印件。
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以下材料名称的清单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1)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提前招生报名表(按要求打印或粘贴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高考报名证复印件1份。
(4)普高招生考生提交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会考证书)复印件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提交全省统考的职业技能成绩复印件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备注:身份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高中会考证书或职业技能成绩等要交验原件。
4.注意事项:考生所交材料和考试报名费恕不退还。
1.网报时间:2018年3月11日至3月27日16时。
2.报名地点: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处(教务处)。
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33室,邮编310018。
3.报名咨询方式
(1)点击学校提前招生网站(http://zs.***.cn)。
(2)咨询电话:0571-56700035。
(3)咨询QQ:。
1.文化课考试
(1)考试内容:语数外等综合卷,参照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
(2)考试形式:笔试。
2.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1)测试内容:考核学生的能力素质和专业学习的适应性。
(2)测试形式:面试、动手能力、上机测试等。
3.考(测)试评分
招收普高招生考生的各专业,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满分20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200分。
普高招生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成绩具体换算表如下:
会考等第 A B C D( ) 换算分值 200 175 140 100
招收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的各专业,考生职业技能成绩折合计算满分200分(机械类职业技能成绩、服装类职业技能成绩及工艺美术类职业技能成绩各乘以2/3后计总分20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200分(含文化课测试满分180分及素质特长项得分20分)。
4.素质特长项得分条件
凡在高中阶段学习期间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素质特长项得分。
项目 等级 分值 备注 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 浙江省一、二、三等奖 20、15、10分 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 中等职业技能大赛 地市级一、二、三等奖 10、8、6分 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 职业技能证书 高级工及以上 10分 限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且与报考专业相关证书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得分条件的,同类项得分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得分,但累计得分值不超过20分。申请素质特长项得分的考生须填写《素质特长项得分申请表》(学校招生网下载)且须提供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提交申请表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4日16:00。考生申请素质特长项得分须经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
2.招收普高招生考生的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所需科目成绩换算分值、综合素质测试考试成绩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比例划定拟录取名单,之后再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比例划定备录考生名单。
3.招收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的根据职业技能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比例划定拟录取名单,之后再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比例划定备录考生名单。
4.招收普高招生考生的各专业录取,以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所需科目成绩换算分值、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
总分折算方式:总分(满分为400分)=高中会考折合成绩(满分20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5.招收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的各专业录取,以职业技能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
总分折算方式:总分(满分为400分)=职业技能成绩满分20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200分(文化课测试成绩满分为180加素质特长项满分20分)。
6.招收普高招生考生的专业,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普通高中学考(会考)折合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根据分数高低予以排序确定录取情况。高中阶段具有与报考专业相关选修课程或选修课程成绩为优良的,在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
7.招收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的专业,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职业技能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根据分数高低予以排序确定录取情况。
8.若某个专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人数少于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20%,则按当日实际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人数85%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小数点四舍五入计算),不再设置备录考生。
9.学校在确定“拟录取”和“备录”考生名单后,在5月7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或同一所院校不同专业拟录取和备录(我校只能被一个专业拟录取和备录)。
10.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我院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11.录取工作在5月底完成。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招生和单独考试招生。
第十二条实施进程安排
(一)2017年12月22日前完成方案上报工作,2月底前向考生公布。
(二)2018年3月11日—3月27日16时,网上报名。
(三)2018年3月31日,公布进入综合素质测试名单。
(四)2018年4月1日—4月8日,网上缴费。
(五)2018年4月13日,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六)2018年4月14日,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
(七)2018年4月30日前,公布“拟录取”、“备录”及“未录取”考生名单(根据省考试院技能理论考成绩公布适当调整)。
(八)2018年5月6日8:30—17:30,将考生(备录考生含顺序号)名单提交至服务平台。
(九)2018年5月8日8:30—17:30,考生登陆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十)2018年5月9日8:30—17:30,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十一)2018年5月10日8:30—17:30,考生登陆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十二)2018年5月11日8:30—17:30,根据缺额计划将备考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十三)2018年5月12日8:30—17:30,考生登陆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十四)2018年5月13日8:30—17:30,如仍有缺额计划和备录考生,继续递补。
(十五)结束网上录取。
(十六)2018年5月17日—30日,公示录取名单。
(十七)2018年5月31日,根据公示结果形成终录取名册。
第十三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2018年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招生专业与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