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网上公开招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我校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我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录取和备案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五条 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当年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学院招收初中毕业生生源计划表或我校网站招生网页。
第六条 招生对象为广东省参加当地当年升中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准考证为准,惠州市外考生比例原则上控制在30%以内。
第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中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八条 有志报读我校的学生必须参加当地当年升中考试,在中招报考志愿中填报我校,才可能在广东省中招平台被我校正式录取。
第九条 因为各种原因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只能参加我院招生补录。补录
多少取决于广东省中招平台正式录取考生的报到率,预计补录名额较少,建议考生好在中招志愿中填报我院。
第十条 正式录取是指我校根据当年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通过广东省中招平台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录取细则如下:
2018年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中职招生录取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