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考核对象在校期间获本专业相关的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由试点高职院校会同中职学校填写《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免予考核申请表》,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以免予参加高职院校考核,就读高职院校相对应专业。
2018年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免予考核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