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资格审查评审办法如下:
评审综合分为百分制,包括高中学考成绩和报名材料评审成绩两部分,高中学考成绩占70%,报名材料评审成绩占30%。其中高中学考成绩=高中学考等第累计总分(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3分,折算成满分100分);报名材料评审成绩由评审组专家根据《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招生书面评审评分参考标准》相关参考点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表现打分。
2018年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初审合格名单交由专家评审组进行终审,师范组按照本组总计划数5倍确定名单,非师范组按照各专业计划数5倍确定名单。如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考生超过计划数5倍,则按实际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人数确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