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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华中师范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场确认要求

2018年华中师范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现场确认要求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6 05:18:00 解决时间:2018-12-14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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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须于11月8日-12日到所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未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

2、本省户口往届考生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省户口往届生在工作所在地报名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工作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外省籍往届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报名点不予现场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4、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前未能取得毕业证的省内在籍生,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湖北省高等教育在籍考生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条件及流程》,于2017年10月19日-11月10日前往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进行现场审查。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8、由于艺术专业的特殊性(部分专业第二门业务课为表演或绘画),报考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钢琴艺术研究、声乐艺术研究、合唱与指挥艺术研究、艺术硕士(音乐135101)和美术学院的油画、版画、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设计史与理论及艺术硕士(美术135107)油画、版画、中国画及新媒体艺术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华中师范大学,必须到我校现场确认,并来我校参加考试。在外地报名点报考无效,将无法下载准考证,具体请咨询报考学院。

报考音乐教育学、作曲技术理论、中国音乐史、民族音乐学方向或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领域的考生,可以选择就近的报名点报名。

报考美术史与理论研究、美术教育、艺术金融方向或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学科教学(美术)领域的考生,可以选择就近的报名点报名。美术学院报考专业具体要求见http://******.cn/zsjy1/zsxx.htm

其他具体事项请于现场确认前及时查阅报考点相关公告。

第十一条 初试。

2017年12月14日-25日,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须使用A4幅面纸张,《准考证》正反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考生考试时需自带文具,包括2B铅笔、黑色墨水签字笔、橡皮擦、直尺、透明垫板、透明文具盒或包装袋(禁止使用铁制文具盒)等考试必备用品。

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实行刷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入场,没有二代(或三代)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第十二条 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所有拟录取考生均要进行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如有必要,招生单位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我校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育学院、心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文学院、语言研究所、数学与统计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信息管理学院、法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政治学专业)、新闻传播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教育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中国农村研究院、农村改革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伍伦贡联合研究院等单位各专业的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在复试时须与同等学力考生一起加试。

在复试前对考生的二代(或三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我校复试时间大约安排在2018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全部复试工作将在4月底前完成。复试具体内容、调剂政策及考核录取要求以届时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的相关通知或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第十三条 所有推荐免试生(含支教团推免生)须在2017年9月28日-10月25日期间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10月25日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第十四条 2018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收缴标准及学制如下:

收费项目计费单位学费标准(元)学制(一)全日制学术型学位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元/生、学年8000三年制(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元/生、学年28000两年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元/生、学年25000两年制翻译硕士元/生、学年18000两年制应用心理硕士元/生、学年18000两年制金融硕士元/生、学年13000两年制艺术硕士(音乐类)元/生、学年20000两年制艺术硕士(美术类)元/生、学年10000三年制法律硕士元/生、学年9000三年制伍伦贡联合研究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元/生、学年80000两年制其他专业硕士学位元/生、学年10000两年制(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硕士元/生、学年8000三年制农业硕士元/生、学年8000三年制旅游管理硕士元/生、学年8000三年制社会工作硕士元/生、学年10000三年制体育硕士元/生、学年10000三年制艺术硕士(美术类)元/生、学年10000三年制法律硕士元/生、学年13000三年制应用心理硕士元/生、学年18000三年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元/生、学年30000两年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元/生、学年25000两年制

(此收费标准有待省物价局审核备案,若后期收费政策有变动,实际收缴标准以学校财务处网站公示的内容为准)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校出台了《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4]140号)等系列奖助文件。建立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特殊困难救助基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共八种奖助渠道。

第十六条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年1.8万元,硕士生每年6000元。纳入“华博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每月另行资助1000元,博士研究生资助2000元,具体情况参见《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实施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意见(试行)》(华师行字[2015]195号)。

第十七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每年2万元。

第十八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0%的博士生每年可获得1.5万学业奖学金,20%的博士生每年可获得1.2万学业奖学金,70%的博士生可获得每年1万元学业奖学金,实际上所有博士生均获得学费资助并且相当于30%的博士生拿到2000-5000元新生奖学金。硕士生学业奖学金100%覆盖,60%的硕士生可完全获得全部学费资助。

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本科为高水平大学或高水平学科的的普通推荐免试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

第二十条 学校设有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章开沅奖学金、中凯奖学金等多种社会捐助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家庭困难学生特殊救助基金等,并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渠道。

第二十一条 新的奖助体系实施后,博士生每年低将获得2.8万元奖助学金,高可获得8.7万元资助;硕士生每年低可获得1万元奖助学金,高可获得5.5万元资助。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12-14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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