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在职考生
请下载附件中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一式五份,考生本人签字后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6室)。经我校审核签章后,由考生本人交给乙方和丁方签字盖章,于7月5日前寄送往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非在职考生
请下载附件中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一式四份,考生本人签字后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6室)。经我校审核签章后,由考生本人交给乙方签字盖章,于7月5日前寄送往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该类考生的人事档案可转到拟录取学院。
定向协议的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人收,邮编:430079,联系电话:027-67861488。(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少骨计划博士生定向协议”)。
人事档案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xxx(学院)xxx老师(亲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博士生人事档案”,有疑问请直接咨询招生学院。
2018年华中师范大学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办理拟录取手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在职考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