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须调人事档案。
该类考生请于7月5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调入各招生学院(所、中心、研究院或实验室)。人事档案调档函由各招生学院(所、中心、研究院或实验室)加盖公章后(寄)发放给考生,如未收到调档函,请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各单位秘书老师联系方式:
http://******.cn/info/1016/1204.htm
人事档案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xxx(学院)xxx老师(亲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博士生人事档案”,有疑问请直接咨询各招生单位(请各位考生将档案直接寄至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接收考生档案)。
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开具“该生为应届生,档案将于毕业后寄到华中师范大学”的证明送交拟录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