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二)报名程序: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
(三)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四)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在2018年1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
①网上报名编号;
②有效身份证件;
③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考虑到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到报考的招生单位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可咨询招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