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17日以前,学院(所、中心)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确认,我校不再发放纸质接收函,未完成确认的推免生我校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
2、10月19日以前,学院(中心、所)向研招办报送拟录取名单和《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考核表》等材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3、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018年华中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生报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