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法总论: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产生与发展;经济法的地位、体系、理念与基本原则;经济法主体、权利(职权)、义务(职责)和责任;
(2)市场规制法/市场监管法:市场规制法的概念、原理与体系;市场准入、市场退出法律制度;竞争法: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消费者法: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电信、三农、房地产、银行、证券、保险、期货等特殊市场监管法律制度。
(3)宏观调控法:宏观调控法的概念、原理与体系;财税调控法(包括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实体税法、税收征管法等);金融调控法(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法、政策性银行法、金融宏观审慎监管等)。
2018年华中农业大学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法学全面系统了解指定教材内容,在熟悉掌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的基础上能理论联系实际,用所学知识分析民商法学问题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