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学校分管招生的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教学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领导、组织和监督学前教育定向招生工作;确定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政策,制订招生章程;审定选拔测试标准和录取办法;审核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讨论决定学前教育定向招生工作中的各种重大问题;受理有关申诉,依法维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定各环节操作规范和管理办法,处理招生环节中的日常工作,研究、处理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
2018年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前教育专业面向杭州市余杭区和3县(市)定向培养农村幼儿园教师招生方案招生计划与范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