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考生总分,按各专业的实际招生计划数在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录取分数线,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比例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同时根据考生总分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数200%的备录取考生。
2.若某个专业参加综合测试人数低于计划数的120%(含)时,该专业按实际参加综合测试人数的不高于60%(含)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不递补备录考生。
3.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素质特长项赋分、综合测试成绩换算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换算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换算分单科成绩进行排序录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换算分单科顺序排列:语文、数学、英语。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学校在确定“拟录取”和“备录”考生名单后,在5月7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或同一所院校不同专业拟录取和备录(我校只能被一个专业拟录取和备录)。
5.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被拟录取的考生是否选择我校作为录取院校,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陆服务平台选择。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6.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我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2018年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