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单位的网站上将开辟专栏。公布本院复试细则。
2、复试结束后2天内,学院将把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考试信息发给研招办审核,如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复试专业、初试分数、复试分数、加权总分等,名单排列顺序为加权总分按专业从高到低排序。送研招办审核后在研招网上发布。并链接到本院网页。
3、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4、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试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