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严格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加强对博士生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的考核,保证生源质量;
3、根据初、复试总成绩决定正式录取名单并公示10个工作日;
4、不接收外校调剂生源;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
5、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做到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