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中心博士生招生复试小组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复试结束后2天内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签订《博士录取承诺书》,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申诉,申诉电话:027-87793536。
公示结束后,本中心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的考生,由研究生院发放正式录取通知。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