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结束之后,在复试小组评出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合格、复试成绩及格、体检合格的前提下,根据复试第一志愿按照综合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通过复试但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按照综合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到第二志愿。学硕在拟录取后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选择二级专业方向。
拟录取名单暂定于3月13日下午张贴到能源学院二楼公告栏处,公示10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申诉。申诉电话:027-87557814。
公示后正式录取的考生须签署录取协议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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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动力工程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4年 |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 四年 |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山东交通学院 | -- |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沈阳市电力学校 | 四年 |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4年 | -- |
能源与动力工程(制冷空调) |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 -- | -- |
2018年华中科技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统招招生指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