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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华中科技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学科考核录取及信息公示

2018年华中科技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学科考核工作细则录取及信息公示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7 12:13:00 解决时间:2019-01-09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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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录取及信息公示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组根据材料审查情况、学科考核情况和成绩,在“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计划以内,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包括考生姓名、考生成绩、报考导师姓名、推荐人姓名等信息。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的考生,由研究生院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其他事宜,将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

考生复试报到时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并查验所有申请材料原件。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8年3月16日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1-09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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