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免试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的组织和实施,监察处对测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监督;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予以清退。
2018年华中科技大学免试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工作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