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报到时每人交纳复试费100元,并提供如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
②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推荐人)推荐书二份(推荐书表格在学校研究生院网上下载);
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
④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请出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及各复印件一份;
⑤本(专)科的学历认证报告和硕士的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一份;
⑥《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表格在学校研究生院网上下载);
⑦华中科技大学2018年研究生复试录取政审表(表格学校在研究生院网上下载);
⑧定向培养考生须携带“***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公函”。教育博士考生必须提供考生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提供的在岗工作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和定向培养公函。
2、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8年5月2日
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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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