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成绩采取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60分及格。其中外语测试成绩占20%,专业考核采取笔试、上机测试、面试相结合,笔试成绩占40%,上机测试占20%,面试成绩占2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考研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其中初试四门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进行折算。
(3)复试结束之后,在复试小组评出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合格、复试成绩及格、加试成绩及格(对同等学力考生)、体检合格的前提下,学院根据考生考研初、复试总成绩排名情况决定是否录取。
(4)公示录取名单10个工作日。
(5)4月中下旬我院对拟录取非定向考生调档,非应届生须于5月底前(应届生须于8月底前)将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否则无法参与奖助学金评定。
(6)5月底前,与所有录取考生签订《录取协议书》。
(7)6月底前发录取通知书。
2018年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录取工作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