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整个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学院召开全体博士生导师会议,对考生申请材料、考核视频录像、考核成绩进行全面考核,经学院全体博士生导师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方可作出建议拟录取决议。
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录取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为:考生姓名、报考导师姓名、推荐人姓名、录取分数及排名、是否录取等。
拟录取名单公示期结束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报教育部录检通过,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建规学院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