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成绩确定: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其中专业课程考试占40%,综合素质占40%,英语听说占20%。
2.总成绩确定:初试成绩占总成绩50%,复试成绩占50%,其中初试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进行折算。
3.复试结束后2天内,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考试信息发给研招办审核,名单排列顺序为加权总分按专业从高到低排序。研招办审核后再研招网上发布,同时我院建立链接到本院系网页。
4.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5.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